2011/9/22 1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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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从价计征入法 资源税改革或双向扩容
在新疆地区率先试行的对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改革,或将迎来双向扩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会议还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作出相应修改。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的下一步即是双向扩容,不仅是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而且是择机向全国范围推广。国务院对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涉及从价计征的范围以及税率的确定等。
早在去年6月1日,国家在新疆地区正式启动资源税改革,对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大幕。
自此,国家推进资源税改革的决心更加坚定。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推进资源税费改革被当作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也被明确提出。
在《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当中,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也被放在了第二的重要位置,其中第一大任务就是要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
但是考虑到对物价上涨的影响,资源税改革一直都盯紧CPI的趋势。8月的CPI数据被市场认为见顶回落并处于逐步下行趋势,这为资源税改革开启了宝贵的时间窗口。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如果未来物价能够趋于平稳,应该把资源税的覆盖面扩大,包括区域覆盖面和品种覆盖面,可考虑把从价计征品种扩大到煤炭。
但是,仅推进资源税改革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来说仍显不足。为此,贾康呼吁,资源税改革应该和以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联动。
资源税改革历程
1984年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其他矿产品暂缓征收资源税。
1986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
1994年扩大了矿产资源的征税范围,但对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范围仍然有限,有百种以上的非金属矿原矿未纳入征税范围。
2010年6月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2010年12月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推广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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