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了多久,扬州的老烟枪们可要收收筋骨了。《扬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已初步形成,该规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有望于年内实施。
□现象
吸烟危害大
扬州每年约1500人死于肺癌
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已成为继高血压后的第二号杀手。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因素。据市疾控中心人群死因监测 显示,从2007年至今,我市每年肺癌死亡人数约为1500人,其中男性占70%,位列“死亡谱”第三位。其中,死者多集中于50岁以上人群,占所有死亡 人数的92.4%。
苏北医院呼吸科专家朱慕云介绍:“香烟燃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记者了解到,虽然每年有很多人死于肺癌,但是这一恶性肿瘤在较易被控制的早期阶段却常被忽略。
“吸烟除了对自身危害外,对他人的影响也非常大,即便房间里烟味消逝很久之后,吸烟者头发和衣物上仍携带着不可见但有毒的气体和颗粒。这些颗粒 中含有重金属、致癌物质甚至放射性物质在内的残余物仍然会影响他人。”专家表示,“另外,吸烟还容易造成火灾,殃及他人人身安全。我市每年因吸烟而引起的 火灾数量也非常可观。”
□要求
禁烟规定其实很早就有
关于禁烟的要求,相关部门出台规定由来已久。1991年6月1日,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其中规定,影剧院、录像厅、音 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医院候诊室、商场(店)、书店等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也于去年发文规定,全国医 疗卫生机构将于2011年实现全面禁烟,在2010年,有一半医疗卫生机构将建成无烟机构。
关于禁烟,扬州又做了些什么呢?我市卫生行政部门率先做出规定,于今年元旦起实行禁烟,即本单位所有室内场所禁止吸烟,一半的医疗卫生机构也在今年加入无烟机构的行列。按照计划,到2011年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吸烟区将不复存在。
另一方面,我市也曾以政府令的形式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人士介绍,1991年前后,许多单位创建了无烟单位,政府令规定在歌舞厅、单位会议室、候车室等场所禁止吸烟。在这些场所设立了吸烟室,做到将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分开。
□走访
扬州医院基本无吸烟者
市区各大医院均在明显位置张贴了禁烟标志。记者在苏北医院住院病房转了一圈,走廊中并未找到吸烟者;透过开着的门,也同样没有看到有人吸烟。一位病人家属告诉记者:“都是生病的人,哪好意思抽烟啊。如果有人抽,护士、医生、别的家属都会劝阻的。”
在市一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门诊及办公区,记者也没发现有人在大庭广众的地方抽烟。偶有吸烟的人,也都自觉到外面人少处。一位护士告诉记者:“如果看见有人在室内抽烟,我们都会阻止的,一般的人都比较配合。”
市疾控中心主任钱晓勤透露:“对于禁烟,卫生部门的评估标准十分严格。我们医疗卫生机构,现在都不再设专门的吸烟室。想吸烟,只能到外面去。”其实,目前在扬州,建成了无烟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已经达到70%―80%。“市区的各大医院,可以说实现了全面禁烟。”
餐馆、网吧内吸烟现象较严重
昨天傍晚,记者来到市区某餐厅,尽管墙上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用餐顾客中还是有人在吸烟。记者了解到,扬州大多数中式餐厅都没有设禁烟区, 而少数茶餐厅或咖啡厅内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禁烟区,但执行起来也是马马虎虎,大部分服务员对顾客的抽烟行为,都不会说什么。而在兴城路一家网吧,记者发现这 里“吞云吐雾”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不少网民都是一边抽烟,一边*作着电脑。不少电脑旁都放有一个烟灰缸,其他不吸烟的网民只好用手不停地驱散围绕在自己身 边的烟雾。
(一)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
(四)公共汽车、出租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
(五)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的室内营业场所;
(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共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
(七)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设置无烟楼层或者无烟客房。
下列公共场所室内区域可按规定要求划定吸烟区或设置专用吸烟室,吸烟区或专用吸烟室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拥有五十个以上餐位的经营性餐饮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包厢。
□新规
对场所:九大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虽然有过规定,但很多公共场所并没有真正执行禁烟规定。“这主要是之前的规定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一些机构及个人没有震慑力。”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我市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暂行规定》则对大家提出了“硬杠杠”。
规定指出: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负责禁止吸烟的监督和管理,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和监管部门电话,不设置吸烟器具;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征》。
对个人:乱扔烟头,罚款20—200元
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也是一个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表现,此次规定也给出了处罚办法:在公共场所随地乱扔烟头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止吸烟场所,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规定;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 门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 以下拘留。
规定还要求,烟草制品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观点PK
禁烟令,会不会成一纸空文?
大多数人认为全面禁烟很难
在一定的公共场所等实行全面禁烟,可行性有多大?记者昨日在街头做了一次小范围的调查,受访的20位市民中14位表示会很难执行。“抽烟是有瘾 的,很多老烟枪一天要抽一两包烟,哪会每次抽都自觉跑到外面去?”而在餐厅、娱乐场所更是难要求了。“去的顾客都是‘上帝’,要商家得罪顾客,很难做 到。”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提出这一目标很好,但是执行起来难度还挺大。”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立法禁烟’是最终的途径。如果没有立法扶持,缺少相关实施细则,禁烟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禁烟难,关键是戒烟也很难,而且敬烟,现在成了一种礼仪。”有专家指出,我国有数亿烟民,“香烟礼仪”的文化积习根深蒂固,“这都决定了禁烟必须循序渐进,不能指望一纸公文,短时间内就做到位。”
有比没有强,
创造禁烟氛围也很重要
不过也有一些市民表示,今后有了具体规定也很好。“最起码,在劝阻别人抽烟时,我们更加有理了。”24岁的赵小姐告诉记者:“我们单位有些男同志根本不听劝,拼命在办公室抽烟。我们都觉得很呛人,但说他他都不听。今后直接罚他的款,一个烟头20元!”
“不管怎么说,相关部门制定这个规定,在全社会营造出禁烟、控烟的氛围这一点也很重要。”业内专家表示,规定的出台对于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都会有一定的引导和帮助。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二)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四)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
(五)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六)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场所
(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议室、食堂和电梯等
(八)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座席、比赛赛场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