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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小区公共车位被出售 业主质疑开发商违法
2010/10/14 13:15:44 来源:51网络采购 点击:474次
内容摘要:三亚:小区公共车位被出售 业主质疑开发商违法
 

  小区内公共道路上的车位被开发商卖给了个人,不远处是开发商在小区公共区域搭建的车库

  

  公共场所的停车位居然归私人所有?

  10月13日上午,记者在位于三亚市榕根路的椰林水岸小区内看到,紧挨着小区围墙的公共道路被划分为数个车位,车位旁竖着一块写有“私家车位,禁止停车”的告示牌,在该片停车位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有一个可以容纳10余辆汽车的简易车库。“我前段时间才搬来这个小区,住进来之后才发现,小区里的公共车位,大部分都被明码标价卖出去了,我每天都要为找地方停车而烦心。”

  目前,该小区住有100余户家庭,约50辆私家车。由于小区未设地下车库,大部分车辆都停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据了解,在小区公共场地上搭建的简易车库,每个车位2万元,稍好一些的车位4万元,能遮风挡雨的车库的车位,则要10万元一个。张先生说,这还是早先的价格,现在想买一个车库里的车位,要18万元。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介绍,在物业进驻该小区之前,日新房产开发公司(椰林水岸小区的开发商)便将小区内的部分公共区域改成了停车位,将车位分几个价格卖给业主,“当时,买车位的业主只和开发商签了一份协议,但没有产权证。”

  业主质疑开发商违法

  “小区里的公共道路属于我们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有什么权力私自出售给个人?”张先生十分气愤地说,“他们搭建的车库也是小区公共场所,都在我们的公摊面积里面,也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明显都是违法的。”

  许多业主对于开放商的做法深感愤慨,一位业主说,这不仅是停车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小区众多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开发商是把全体业主的财产出售给某些个人,赚来的钱却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律师称:开发商此举涉嫌违法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小区开发商日新房产开发公司一位周姓负责人的电话,得知记者身份和来历后,他立刻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再拨打电话时,便提示被转至秘书台。

  业主称用作停车位的场地属于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那么开放商私自将公共用地改作停车位并对业主出售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宏律师事务所的王宏欣律师,王宏欣告诉记者,如该小区当初在规划报建时,这些公共场地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那么这些车位就是业主的财产,开放商擅自将公共用地改作停车位并向外出售,已属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宪法》、《物权法》等规定,可依法追求开发商的刑事责任,购买停车位的业主手中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关键还在于那片用作停车位的场地属于什么性质。”王宏欣认为,如业主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作停车位的场地属业主所有,便可直接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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